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財團法人「張老師」基金會高雄分事務所場地使用收費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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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明:

  • 每場次以三小時為一時段,未滿三小時者以三小時計算。凡活動過期逾時,超過一小時大教室加收1000元、其他教室加收500元費用;超過二小時,加收一時段的費用。

  • 政府機關、教育機構及政府立案之公益文教團體使用場地費平日白天九折優惠。

  • 不提供電腦設備,器材若有損壞照價賠償。

  • 如有任何問題歡迎來電洽詢:張小姐 07-333-3221分機211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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