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甄選方式與課務銜接

甄選方式:

  • 訓練共分三個階段,每個階段結束均實施甄選(筆試與面談),合格者邀請參加下一階段訓練。

  • 請假規定:大課程二堂(上、下午各算一堂)、團體一次,超過者不邀請參加下一階段課程,但得繼續完成該階段訓練(詳見請假規定)。

 

 

課程銜接規定:

  • 第一階段甄選通過無法立即進入下一階段者可保留資格1年,保留期間可從第二階段繼續受訓,若超過一年則從第一階段開始。例:113年度第一階段通過者若要保留,需在114年度參加第二階段課程,若115年度要繼續儲訓課程則重新由一階開始。

  • 因第二階段和第三階段有連續性,第二階段未通過者或已通過者,若無法立即參與第三階段,須在一年內從第二階段開始參與;若超過時間則需從第一階段開始上課。

  • 每階段結束通過者,若因工作、學業轉換,可至當地「張老師」繼續參加下一階段訓練。

  • 第三階段未通過者,需於一年內從第二階段前面談開始參與。

  • 成為義務張老師後,第一年需值兩個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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