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家
「我想回家,可以嗎?」
倫倫於102年8月轉介至高雄「張老師」基金會,
倫倫因案母入監服刑,由案父監護照顧,
但是除了有不當管教情形也有疏忽照顧,因此委託安置於寄養家庭。
倫倫一直很想回家,然而案父的照顧意願一直反覆、又因為重組的家庭,
案繼母無法接納倫倫,使得返家計畫執行過程無法順利;
社工轉而向案母的家人聯繫,
終於案母出獄、社工聯繫了案母,
在確認案母的照顧意願後,
開始對案母與案主進行以下目標:
1.陪伴案主成長:初期以寄養家庭適應、行為規範養成為目標安排了遊戲治療,
後續心理諮商則引導案主表達情緒、提升安全依附及修復家庭創傷經驗。
2.維繫家庭成員間關係:除了安排穩定之家人會面,亦安排返家機會,
使案主與案母、家人間維繫正向親子關係。
3.提升案母接案主返家能力:與案母討論工作性質、時間等,
並討論工作收入與支出之分配,提供案母可運用之資源與協助;
帶領案母與案主一起討論並規劃案主返家後之生活起居、就學;
請教寄養家庭合適之管教方式,如適當之藥物控制、行為改變技術。
4.協助案母聲請監護權改定。
因此,104年8月,倫倫順利返家,開始了嶄新的生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