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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家

  • kaohsiung-chang
  • 2018年1月15日
  • 讀畢需時 1 分鐘

「我想回家,可以嗎?」

倫倫於102年8月轉介至高雄「張老師」基金會,

倫倫因案母入監服刑,由案父監護照顧,

但是除了有不當管教情形也有疏忽照顧,因此委託安置於寄養家庭。

倫倫一直很想回家,然而案父的照顧意願一直反覆、又因為重組的家庭,

案繼母無法接納倫倫,使得返家計畫執行過程無法順利;

社工轉而向案母的家人聯繫,

終於案母出獄、社工聯繫了案母,

在確認案母的照顧意願後,

開始對案母與案主進行以下目標:

1.陪伴案主成長:初期以寄養家庭適應、行為規範養成為目標安排了遊戲治療,

後續心理諮商則引導案主表達情緒、提升安全依附及修復家庭創傷經驗。

2.維繫家庭成員間關係:除了安排穩定之家人會面,亦安排返家機會,

使案主與案母、家人間維繫正向親子關係。

3.提升案母接案主返家能力:與案母討論工作性質、時間等,

並討論工作收入與支出之分配,提供案母可運用之資源與協助;

帶領案母與案主一起討論並規劃案主返家後之生活起居、就學;

請教寄養家庭合適之管教方式,如適當之藥物控制、行為改變技術。

4.協助案母聲請監護權改定。

因此,104年8月,倫倫順利返家,開始了嶄新的生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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